市政府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办编制了《兰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我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情况等。
(2)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以我办发布或者我办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工作动态。
2.信息公开目录的编排体系:
每条政府信息包括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产生日期、文件编号等内容。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同时结合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以我办名义发布及我办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办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我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处
办公地址:城关区酒泉路211号中匈大厦1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8450155 4600498(传真)
通信地址:城关区酒泉路211号中匈大厦19楼市政府金融办
邮政编码:730030
电子邮箱:JRB_LZ@Lanzhou.gov.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办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我办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办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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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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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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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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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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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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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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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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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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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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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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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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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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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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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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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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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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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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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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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 息的内 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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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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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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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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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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