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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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设立甘肃西部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1-17浏览次数: 字号:[ ]

甘肃润通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促进兰州金融发展和兰州新区贵金属交易市场的建立,为投资者提供合法的贵金属交易、投资及咨询服务。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决定,同意你公司在兰州新区注册设立甘肃西部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一、甘肃西部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司制管理。
  二、甘肃西部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提供白银现货交易场所、贵金属投资及经营管理、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服务、仓储物流、信息咨询等服务。

三、甘肃西部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和《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的要求,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新增交易品种,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或挪用交易者的资金。
  

附:《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甘肃西部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的批复》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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