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二科
发布日期:2019-06-03浏览次数: 字号:[ ]

负责与在兰证券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证券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引导协调证券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为兰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指导、协调及组织全市的企业上市工作,协助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协调企业上市申报材料的编制及上市推荐工作;负责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参与市属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再融资等结构调整和资本运营有关工作;加强地方资本市场监督,指导地方资本市场发展;参与企业债券融资工作;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负责监督地方金融机构合法经营,协助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协调维护金融机构的正当权益;协助有关部门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工作。

 2019年5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如下:增加承担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的相关授权管理职责,负责市内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应授权监管,协调指导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等工作。促进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担保、融资租赁机构提升融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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