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金融办

szfjrb.lanzhou.gov.cn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0-02-13浏览次数: 字号:[ ]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地方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的相关授权管理职责。负责市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公司的相应授权监管,协调指导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组建。拟订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地方金融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的建议。

3.会同、协助有关部门,承担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做好相关信访维稳工作,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等职责。

4.指导全市企业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规范和促进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作;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等规范发展。

5.负责与驻兰各类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和衔接金融机构在推动兰州经济发展的决策及相关事项的落实,协调争取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6.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工作动态,牵头组织评价金融机构支持兰州经济社会发展业绩,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兰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

7.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政府重大项目融资工作。

8.推进全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建设。

9.统筹推进全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在兰金融监管部门和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全市金融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0年机构数1个,系独立核算全额预算拨款单位。下设综合科、金融一科、金融二科、金融稳定科四个内设机构。2020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7人(其中:正县级1人、副县级3人、正科级6人、副科级5人、科员2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在职人员3人(均为机关工人编制,中级工级别)。另有临时聘用人员2人。

(三)预算编报范围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部门,无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独立开展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全年开展工作所需全部经费由我办机关关统一编制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5.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335.5万元、无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6.36万元、教育支出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金额1276.36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76.3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度增加255.2万元,涨幅24.99%。主要原因:我办新增改革发展类项目——兰州市促进现代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

2、教育支出(类)

主要为培训支出1.29万元,较去年增加0.2万元,增加18.34%,由于新增3名财政供养人员,导致培训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去年减少1.16万元,降低4.96%。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44元,较去年增加2.76万元,增加18.67%。

5、住房保障支出(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2万元。较去年增加2.74万元,增加17.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基本支出经费共计260.5万元,较上年度预算增加了34.8万元,增加15.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供养人员3人。

1、人员经费

2020年人员经费共计217.54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150.25万元、养老保险22.19万元、医疗保险17.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7万元、公积金18.12万元、临聘人员经费8.67万元。

2、公用经费

2020年公用经费共计42.96万元。包括办公费6.02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2.79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3.4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增减情况

市政府金融办项目支出预算支出1075万元,占总预算的80.49%,与上年相比增加224.94万元,上涨27.64%,主要原因是:新增改革发展类项目(兰州市促进现代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300万元列入2020年预算。

2020年主要项目有:

一是专项业务类项目预算为25万元,其中:1.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宣传费16万元;2. 金融稳定发展工作经费9万元。

二是改革发展类项目预算为1050万元,其中:1.兰州市“和谐金城”民生综合保险项目续保费7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该保险项目2020至2021年度保费。保障范围及保障人群为在兰州市行程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兰州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提供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突发无责任方意外事故、无责任方的突发火灾、爆炸事故、拥挤、踩踏群体事故、见义勇为救治与抚恤、恐怖主义行为、精神病人伤人救助六项民生保障;2.兰州市促进现代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关于印发促进现代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230号)文件支持企业奖补政策。

(五)三公经费预算收入

1.具体分类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收入2.27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2万元。

公务接待费为0.27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1.具体分类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2.96万元,其中:办公费6.02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2.79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工会经费1.11万元、福利费3.4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5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2.96万元,相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6.03万元,增加6.93万元,增幅19.23%。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定额公式生成按人员经费计提相应增加。另因搬迁办公地点,需缴纳办公场所采暖费及水电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1.根据《兰州市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我办政府采购预算750万元,为兰州市“和谐金城”民生保险项目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2017年市(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甘处非办〔2017〕7号)的文件要求,我办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为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宣传费,根据《兰州市2019-2020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车辆加油、房屋租赁等统一定价或不具备竞争性的服务项目,以及必须在特定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采购人科自行采购”故我办需进行自行采购。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我办2020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市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全部予以通过;在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办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待2020年预算执行完毕后,我办将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市政府金融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按照市行政学院及上级部门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公开附表1-8.xls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