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③防范金融诈骗

案例一:假借APP获取个人金融信息诈骗资金案

苏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称其涉嫌参与洗钱犯罪,需苏某配合进行个人资信调查。苏某信以为真,按要求下载了一款名为“安全防护”APP,根据提示先后填写了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因苏某在APP上绑定的是G银行的银行卡,如需大额转账需持有G银行的大额转账令牌。“公安机关”以业务需要为借口,要求苏某前往G银行网点以买房为借口办理大额转账令牌。G银行工作人员认为苏某为在校大学生,不应该有买房需求,且若真有买房需求,可以直接刷卡消费,不需要办理大额转账令牌,但苏某坚持办理此项业务,引起了G银行工作人员注意。经G银行工作人员反复询问,苏某最终坦白了其办理大额转账令牌的真实用途,并坦言其卡内的5万元资金因“公安机关”工作需要已暂为转移。G银行工作人员以此判断,苏某应该是遭遇了电信诈骗,并现场向苏某普及和解释说明了相关金融知识,随后对苏某的银行卡进行挂失,并协助苏某报警,避免苏某的资金进一步损失。


案例二:仿造他人QQ号实施诈骗案

某公司会计人员蔡某通过某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客户端发起一笔汇款业务,收款人为外地他行的个人账户张某某,用途为往来。该行柜员杨某认为该笔汇款属于公转私且用途不明,于是与蔡某取得了联系,要求其明确填写汇款用途,并提供相应的转账依据。蔡某称,收到正在外地开会的单位总经理瞿某从QQ上发来的信息,瞿某个人账户于前一日收取了张某某支付的合同预付款,因合同内容变更,需要返还该笔款项给张某某,瞿某还通过QQ将张某某的汇款回单截图发给蔡某,蔡某遂按照指示办理了上述汇款。经核查,瞿某当天一直在开会并没有使用QQ,是不法分子盗取了该公司总经理瞿某的QQ头像,仿造了其QQ号,联系上蔡某后用伪造的汇款回单骗取了蔡某的信任。


案例三:网购“退款”变“贷款”电信诈骗案

刘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件商品,随后收到自称“厂家”的客服电话,对方称因货物无法寄出将给刘某退款。因对方能准确说出其手机号码、订单号和收货信息等,刘某对对方身份未产生怀疑,并按照对方的提示,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接着,刘某的两张银行卡分别收到了金额为35900元、41000元的款项。“厂家”再次致电刘某称,因操作失误给刘某打多了钱,希望其立即把款项退回。刘某通过手机银行先将一笔35900元的款项退给对方,在准备退另一款项时,银行客服打来电话问其是否申请了贷款。经查询,上述两笔入账金额均是以刘某名义申请的贷款,并非所谓“厂家”的退款,其中,35900元系诈骗分子给刘某申请的某贷款产品,41000元则是通过信用卡申请的贷款。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协助刘某注销了借记卡,并归还了信用卡贷款,同时提醒刘某更换信用卡密码,切勿再轻信陌生电话,避免再次遭遇电信诈骗。


案例启示

1.金融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主动学习金融知识,关注金融诈骗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段,切实提升自身金融知识素养,提高防范金融诈骗意识。

2.金融消费者在接到自称是公、检、法的陌生电话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记公、检、法部门办案,从不设置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金融信息。

3.金融消费者收到需要转账汇款、交手续费免费领取奖品的短信或电话时,应引起高度警惕,不要盲目按陌生人要求进行银行卡、账户操作,在与他人发生资金往来时,应通过正规途径确认后再办理相关业务。若有难以判断的情况发生,可以第一时间咨询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请专业人员帮忙判断。



来源: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法律事务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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