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兰州德隆昌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的公告
日期:2024-12-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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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典当行监督管理,维护监管工作严肃性,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规定,现就终止兰州德隆昌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进行公告:
2024年12月5日,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下发《关于终止兰州德隆昌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的批复》(甘金管发〔2024〕45号),自批复之日起,终止兰州德隆昌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之前相关债权债务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收回并注销兰州德隆昌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62041A10006),自收回之日起,兰州德隆昌典当有限公司不再具备典当经营资质,不得开展与典当相关的经营业务。
兰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